⒈ 治狱之官职。
⒈ 治狱之官职。 南朝 梁 沉约 《授蔡法度廷尉制》:“吴雄 以三世法家,继为理职。
引郭恭 以律学通明,仍业司士。”
理职[理職]怎么读,理职[理職]的意思解释,理职[理職]的近义词, 欢迎大家转载和分享。分享网址:http://www.xs27.cn/cidian/164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