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周代官名。主县之狱讼。又名野司寇。
⒈ 周 代官名。主县之狱讼。又名野司寇。
引《周礼·秋官·县士》:“县士掌野,各掌其县之民数,纠其戒令,而听其狱讼,察其辞。”《左传·昭公十八年》“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徵” 晋 杜预 注:“野司寇,县士也。”
县士[縣士]怎么读,县士[縣士]的意思解释,县士[縣士]的近义词, 欢迎大家转载和分享。分享网址:http://www.xs27.cn/cidian/263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