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
(1) (形声。从玉,夬(
)声。本义:环形而有缺口的佩玉)(2) 同本义
玦,佩玉也。——《说文》
金寒玦离。——《左传·闵公二年》。注:“如环而缺不连。”
佩之金玦。——《汉书·五行志》。注:“半环曰玦。”
捐吾玦兮湘中。——《楚辞·湘中》
绝人以玦,还人以环。——《荀子·大略》
(3) 通“决”。一种扳转某物的工具,特指古时射箭套在右手拇指上用以钩弦的器具
右佩玦。——《礼记·内则》。李调元补注:玦,半环也,即今之扳指
玦【午集上】【玉部】 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穴切《正韻》居穴切,音決。《說文》玉佩也。《廣韻》佩如環而有缺,逐臣待命於境,賜環則返,賜玦則絕。義取訣。《史記·項羽紀》范增數以手循玦示項羽。《前漢·五行志》佩之金。《註》師古曰:半環曰玦。《白虎通》君子能決斷則佩玦。玦,環之不周也。
又射者著於右手大指以鉤弦者亦謂之玦。《禮·內則》右佩玦。《詩·衞風·童子佩韘傳》韘,玦也。《疏》玦,挾矢時所以持弦飾也。《釋文》玦,本又作決。《小雅》決拾旣佽。
又《詩話》紫玉玦茶也,烏玉玦墨也。《蘇軾·謝惠茶詩》空煩赤泥印,遠致紫玉玦。《孫莘老寄墨詩》近者唐夫子,遠致烏玉玦。《集韻》或作璚。
玦【卷一】【玉部】
玉佩也。从玉夬聲。古穴切
(玦)玉佩也。九歌注曰。玦、玉佩也。先王所以命臣之瑞。故與環卽還、與玦卽去也。白虎通曰。君子能決斷則佩玦。韋昭曰。玦如環而缺。从王。夬聲。古穴切。古音在十五部。
◎ 粤语:kyut3
◎ 客家话:[海陆丰腔] giet7 [客英字典] get7 giet7 [台湾四县腔] gie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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