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未集上】【竹部】 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集韻》《韻會》《正韻》初患切。逆而奪取曰篡。《爾雅·釋詁》篡,取也。《註》篡者,奪取也。《前漢·衞靑傳》靑給事建章,未知名。大長公主執囚靑,欲殺之,其友公孫敖與壯士往篡之。《註》師古曰:逆取曰篡。
又弋取也。《字彙補》《揚子》鴻飛冥冥,弋人何篡焉。別本作篡,非。篡原字从艹,不从。
篡【卷九】【厶部】
屰而奪取曰篡。从厶算聲。初官切
(篡)屰而奪取曰篡。奪當作敓。奪者、手持隹失之也。引伸爲凡遺失之偁。今吳語云奪落是也。敓者、彊取也。今字奪行敓廢。但許造說文時。畫然分別。書中不應自相剌謬。凡讀許書當先校正、有如此者。屰而敓者、下取上也。从厶。姦謀也。算聲。初宦切。十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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