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文是在锻炼我们的写作能力,同时可以提升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甚至能提升出身社会后的沟通交际能力,所以要认真学习提升,不可马虎。以下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锦篇),让我们一起学习,一起提升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高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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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文是在锻炼我们的写作能力,同时可以提升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甚至能提升出身社会后的沟通交际能力,所以要认真学习提升,不可马虎。以下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锦篇),让我们一起学习,一起提升吧!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我们也能从书里面知道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我读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最新版《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动物生态”。
里面有许许多多好玩的知识,有:为什么有些鸟类每年都要长途地搬家;为什么大雁飞的时候常常排成“一”字形或者“人”字形等等各种各样的为什么。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为什么是:为什么企鹅能住在南极。因为企鹅的羽毛同一般的鸟类不同,它的羽柄短而宽,羽毛又细又密,呈鳞片状。这些羽毛重叠起来,不但风吹不进,海水也浸不透,同时,企鹅的皮下脂肪层也特别厚,这对维持体温提供了很好的保证。
这本书里还有许许多多的小动物,如听觉则异常发达的:蝙蝠;长跑冠军,最大的小鸟:鸵鸟;会飞向南边的鸟:大雁;在农田里面的小小卫士:青蛙;大家最最好,最最亲密的好伙伴:可爱的小猫与可爱的小狗;在南极的小可爱们:企鹅;一身美丽的羽毛,又会学人们说话:鹦鹉;森林医生:啄木鸟。
通过读书,我学习到了更多好玩又有趣的东西,提高了我的知识又提高了我的兴趣与爱好。
“教育!科学!学会读书便是点燃火距”。这是法国作家雨果曾说过的一句话。他有很多代表作都家喻户晓,其中《悲惨世界》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个淳朴的园丁工人,但是他家庭贫困,生计难熬。在一个冬天的晚上,他饿得不行,就到面包店里拿了一块面包,不料被抓住了,判了五年苦役。可是冉阿让不甘屈服,为了早点自由,大冒风险四次逃狱,又被加刑十四年。偷一块面包竟要服役十九年,何等悲惨啊!苦役生活结束后,冉阿让不再是曾经热心的冉阿让了,他变得仇视法律,痛恨社会,甚至想放弃生活。卞福汝教主在这时候帮助了他。他默默宽容的冉阿让偷盗银器行为,并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将他放走了。冉阿让知道这件事后,内心产生很大波动,他开始弃恶从善。
那之后,冉阿让化名马德兰,从此洗心革面,不久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而且当上了大名鼎鼎、普济众生的好市长。生活总是不会一帆风顺,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曾经缉拿过冉阿让的警长沙威突然出现,并不停地找他麻烦,随时准备抓捕他。可是在国家内战之时,冉阿让不顾生命危险拯救女孩珂赛特的一幕,被沙威看到了,他犹豫了。他不知道冉阿让会做好事,他也不知道这人竟然还有善良的一面。他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没有抓捕冉阿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站在气势磅礴的大河边,纵身一跃,粉身碎骨。
我不知道我是以什么样的心情读完这本书的,但我知道在一年后的现在,是以复杂的心情来写下这个感悟的。在书的结局,冉阿让临死前仍旧对珂赛特敦敦教诲,他完全成了博爱主义的化身。作者赞叹道,“在某个阴暗的地方,有个巨灵,张开他巨大的双翅,正在等待着这个灵魂”。
站在冉阿让的角度看,因为卞福汝教主的善良感悟了他,使他变得同样仁爱。接受芳汀的要求,原谅珂赛特一次次的不理解,包容沙威一次次的抓捕。大家面对可亲的马德兰市长。谁又能想到他是服过役、逃过狱的冉阿让呢?人性会变,也许你的一个善变一个人。
再站着沙威的角度说说,他出生在监狱中,由警察抚养长大,每天面对的只有警察和罪犯。而他被灌输的思想也是对罪犯的深恶痛绝。在那个鱼龙混杂的社会,罪人的生活苦不堪言“家庭不留宿,人们不欢迎”,这是沙威和人们的统一思想,他认为罪人只会做坏事,他们都是罪有应得。现在想来,他的想法真的过于绝对。第一次在书中看到沙威视我的三观受到严重冲击,他怎么如此冷漠却又如此的胆大妄为。他又是一个极端固执的人,他不允许自己犯任何错误,以至于在放走冉阿让时,选择跳河自尽。
沙威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抓捕冉阿让,但是作为读者的我们,很容易看出。他看到了冉阿让的善良之举,内心极为震撼。冉阿让的慈爱,热心感动了他的内心,触动了他灵魂。
“上帝永远存在于人的心里,这是真正的良心。当心灵遇到虚假的绝对时,他暗示的心灵,要认识真正的绝对,人性必胜,人性不灭”!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觉得过于绝对。真诚善良的本质可以不仅使自己变得更好,甚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可能你的一个瞬间就会触动他的灵魂,使他改变吧。
希望我们都做一个善良的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房间的书橱里,摆列的众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牧羊神豹》。它是由著名作家沈石溪爷爷写的长篇小说。
一本好的课外书籍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当我全心于书中的世界时,就好比淌游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得欣赏书中的每一个精彩的故事。《牧羊神豹》这本书它主要介绍了沈石溪爷爷在赶集时,用一双鞋换了一只无价之宝的黑豹,在沈石溪爷爷和老母狗梵娌的细心照顾下,小黑豹长成了一个茁壮的成年黑豹,沈石溪爷爷并给他起了个名字叫三点金。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老母狗梵娌去世了,没有牧羊犬看羊,沈石溪爷爷便想找一条好的牧羊犬,终于找到了一只上好的牧羊犬,但三点金也想像老母狗梵娌一样看羊,便和那只牧羊犬打了起来,沈石溪爷爷看出了三点金想当牧羊犬的心理,变试用三点金,让它当上了牧羊豹,试用了一星期,沈石溪就让三点金当上了牧羊豹。三点金战功累累,把羊群养的膘肥肥体壮,才过了半年的时间,羊群从一百九十多只养到了二百零三只,曾多次救了沈石溪爷爷的生命。但豹子总改不了吃羊的天性,没过多久,羊群变丢失了羊,起初沈石溪爷爷没对三点金起疑心,可到后来不到五天丢一只,到了最后沈石溪才知道了原因。因为豹子的发情期到了,三点金喜欢上了一只母豹,每过五天给那只母豹送一只羊,沈石溪爷爷知道了,就放走了三点金,买了一条新的牧羊犬。一年的某一天,牧羊犬发现了一只赤斑羊,每一天都有只赤斑羊,虽然小赤斑羊们喉咙被咬裂了但都没有生命危险;沈石溪爷爷在第五天发现了三点金的身影,这时才知道:三点金是用五只赤斑羊来弥补一年前吃掉的羊。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三点金为了报答一年前吃掉的羊,还给了沈石溪爷爷五只珍贵的赤斑羊,知恩图报,在临走前也舍不得沈石溪爷爷。
读完后我想:三点金那样守信用,知恩图报,拿了主人五只羊,又要还给了主人五只珍贵的赤斑羊,我们应学习三点金知恩图报的精神。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我的书架上有“童年”“城南旧事”“森林报”等许多书。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书是“悬崖上的小丑”
“悬崖上的小丑”是贾月珍的作品。里面的主人公淘哈哈也就是我,天生有皱纹,不笑像笑。
毕老师是新来的老师,但我总会被老师误会。医生说我是患有老人病,会快速衰老,甚至死去。我这张脸总是惹祸,害我总是被校长批评。这天放学时我又被校长留下来了,我被一个叫版刷的人给救了,我跑的很快,在一家超市停了下来,走进去准备买瓶水喝,从十元的一直到两元的,我继续往前走,希望看到更小的数字。快走到尽头时,我撞到了一个大箱子,为了寻找水,我一下子被绊倒了,趴在那个箱子上,箱子被我压扁了,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小偷,我帮小偷打掩护他来偷东西,于是我便认识了一群自称为自由人的学生。他们带着我去八中捣乱,我看着他们对老师大吼大叫,我惊呆了,于是我就跑回家去了。后来,他们都改邪归正了。
我觉得逃课也很棒,心想今天就逃课。我想要是去大街上转,但是可能会被认识的人发现,于是我就去悬崖边上爬山,在爬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会水上飞跃的人,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全是娃娃的天使补习班,在那里,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整天帮他们洗娃娃,那个人一直在教我水上飞跃。
一天我救回来了一只腿受伤的小鸟。我试图去修好这只鸟的腿,最终在我的坚持下,这只小鸟的腿被我修好了,但是小鸟却飞走了。在我上学的时候,这只鸟跑进教室了,那时同学们正在上体育课,我在教室里休息,这只鸟把教室里弄得很乱。同学们就在这时回来了。他们以为是我搞的鬼,都在怪我。都在拿书向我扔来。这只小鸟带着我飞跑了。板刷带着我和小鸟来到了天使补习班。我跟着被我修好腿的鸟一起飞,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降落的方法。
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后一定会被他的精彩故事给深深吸引住的,他教会了我一个道理,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
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世界上的书数不胜数,有很多书的内容也让我回味无穷,但在我看过的每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说是法布尔留下的一份宝藏,它记载了许多昆虫的样貌、生活习惯和住所。这本书上不仅丰富了我们的昆虫知识,还运用了许多优美的语言,使我们的脑中突现出一幅又一幅的画面。
读了这本书,我惊奇的发现昆虫与人类是那么相像。比如毛毛虫吐丝把自己裹成蛹,这期间需要经过很多坎坷,最后才能变成美丽的蝴蝶。这不与我们人类是一样的吗?我们经历的很多事情都有坎坷,可当我们没有放弃,而是勇敢的拼搏过去,最后就能获得努力的成果。
这本书中的语言还使我觉得昆虫非常可爱,也让我知道了昆虫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种,所以我们要善待他们,毕竟它们也是生命。
想到这里我就惭愧,因为我以前总是喜欢抓蚂蚁和蜗牛玩,可当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蚂蚁也分很多种。我总是把出来搬东西的工蚁给放到水中,然后把它们再拿出来,他们会走的很慢,这使我感到非常有趣。现在我觉得我很残忍,因此很惭愧。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昆虫也是生命,不能随便把它们当成玩具来玩,虽然有的昆虫不好看,但它们的内心却是美好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和知识,所以让我印象深刻。
世界上的书千千万万,有的似天上的云雾一样难以琢磨,而有的却似山间的清泉一样一眼望穿,世间有这么多书等着我去读,所以,我每天都在坚持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小海蒂》。
这本书讲述了从小父母双亡,被迪蒂姨妈收养的主人公小海蒂,因迪蒂姨妈要去工作,就把她带到高山牧场送给她的爷爷奥西姆大叔,所有人都认为,海蒂在高山牧场不会有开心的生活,但海蒂到了高山牧场后,却给爷爷带来很多快乐,爷爷也尽心尽力照顾海蒂,在过了一段时间后,迪蒂姨妈又把海蒂带走了,带去了赛赛曼先生的家,海蒂在那里结识了一位轮椅女孩克拉拉,并与她成为了感情深厚的朋友。后来,海蒂因太过于思念高山牧场那里的生活患上了病,海蒂就又被送回了那里。海蒂走后,克拉拉因孤独,也来到了高山牧场。最终,海蒂与爷爷的帮助使克拉拉站了起来。
这本书在描写高山牧场时,写的景象很美,令我陶醉,令我感受到那些事物的美好,令我向往。如,书中写到“所有的花朵也都光彩熠熠地仰着小脸朝向太阳灿烂地微笑,散发出更迷人的香气。傍晚时候,绛红色和粉色的晚霞映照着高高的岩石和耀眼的雪峰,让它们看起来更加绚丽多姿。”读到这句话时,我仿佛真得看到了花儿在微笑,看到了天边那美丽的晚霞,闻到了花儿那种甜甜的香味。
书中不仅语言优美,人物的心灵美也时时感动感染着我。当克拉拉来到高山牧场后,爷爷每天都花费很多心思去照顾克拉拉,去给她补充营养,而小海蒂呢,每天推着轮椅带克拉拉去看许许多多美丽的景色,就这样,克拉拉在爷爷与小海蒂的热心帮助下,最终站了起来。他们这种乐于助人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就是被他们这种精神所感动,想要帮助身边的人。这本书就像爱的使者,将爱传递给我,使我心中充满了爱,也想去传递爱。
这本书里也有许多有趣的事情,例如:赛赛曼家的闹鬼事件、海蒂带回几只小猫这些事情很有趣,让我读过之后,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再读细细品味其中的趣味。
就是这本书告诉了我:只要心中有爱,处处都有奇迹的发生。我喜欢这本充满爱、传递爱的书!
书,千千万万种,而我想看,百看不厌,读完还要回味好久的,目前只有一本,叫《我比新娘还漂漂》。
嗯?什么?“漂漂”?漂亮才对,印刷错误么?其实,刚刚拿到书的时候当然会这么觉得,你看过之后,会明白:这是从主人公田乐呤嘴里讲出天真无邪的话语,也是赞美花童小天后郑欢喜的一句话。在这本书中,乐呤经历过烤鱼暮片、拉链婚礼、高跟鞋婚礼、还有三次卡壳的婚礼呢!乐呤不仅与小食神庄姓李成为朋友,还帮神童张正午克服“橡皮急需症”,以及他最想得到“高压锅妈妈”朱伊娃的夸奖。在这本书的结尾,乐呤给她的妈妈晴乐,爸爸甜心先生重新办了一个婚礼,从妈妈的神奇笑容里乐呤明白了:每个小姑娘都向往做一个闪闪发光、美丽动人的新娘,但不是为了最美丽的那一刻,而是发自心底的、美好的幸福!
在这本书中,我喜欢的人物是活力四射的田乐呤,她认为婚礼是不一样的星球,她很热情,是个朝气蓬勃的小姑娘,她就是一条满脑子里都是新娘的三秒金鱼!
希望没读过这本书的人能去读一读,这是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不多说了,剩下的内容等你自己去发掘哦!
我喜欢阅览课,阅览课可以让我们阅读很多很多的书,所以我才喜欢。
在阅览课里面,我阅读了《科技与发明》这一本书,这一本书很有趣,里面主要讲了:物品是谁发明的?我们用的东西是谁发明的?古代的交通工具、文具、生活用品是什么样子的?里面主要写了这一些。这一本书可以让我们对生活增加更多的知识,
让我们知道安全第一,这一本书我喜欢的原因是这一本是很有趣,可以让我们增加只是,所以我才喜欢这一本书,一开始我不愿意看,觉得这一本书没意思,后来我觉得这一本书特别有意思,我才喜欢看的,我喜欢这一本书,每次去阅览室我都要看一本书,这一本书很有趣,很吸引我们往下看,所以我才要看一本书,这一本书可以让我们知道什么东西该带,什么东西不该带,可以让我们知道这一本书是多么的重要,还可以让我们知道什么药能治病,这一本书给我带了了知识,这一本是给我带来了快乐,这一本书给我带来了安全,我喜欢这一本书。
我很喜欢这一本书。
我非常喜欢读书,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哈利·波特》。
当我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时,我发现这一套书有七本,而且每一本都是那么的厚。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呢?但是当我拿起第一本开始看时,就已经被J·K罗琳笔下鲜活的人物给吸引住了。勇敢无畏的哈利,善良聪明的赫敏,幽默搞笑的罗恩,杀人不眨眼的伏地魔,还有那神奇的魔杖。
从那时起我就多么希望上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成为一名真正的巫师啊!我幻想着在我十一岁生日那一天,有一只猫头鹰带着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来到我身边。
当哈利带着他的猫头鹰乘坐着霍格沃茨魔法特快列车来到魔法学校时,他激动无比,我幻想着和他一样作为一年级新生去参加激动人心的分院仪式。
分院帽会把我分到哪里呢?勇敢的格兰芬多,坚韧诚实的赫奇帕奇,智慧的拉文克劳还是狡诈阴险的斯莱特林?
我最喜欢的也是我最希望去的学院当然是格兰芬多了!哈利、赫敏、罗恩和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校长邓布利多都是从那里毕业的。
可别告诉我你还没有看过《哈利·波特》。如果真没有看过,那就赶快和我一起看看吧!
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最让我喜欢的一本书是《水孩子》,这是英国作家查尔斯金斯利所写的一本童话。
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调皮可爱又有些可怜老实的男孩,很小就跟着师傅格里姆斯到处扫烟囱。师傅格里姆斯常常欺负他,他就有了逃跑的念想。
在逃跑中,汤姆经过各种磨难来到了河边,仙女们把汤姆变成了“水孩子”。接着汤姆来到了仙女岛上,里面有许多仙女,还有许多水孩子。汤姆在仙女岛上总是调皮,还喜欢捉弄别人,所以没有人愿意和他做朋友。后来在“以恶惩恶”的仙女和“以善待善”的仙女的帮助下,历经磨难,汤姆终于变得很懂事,和其他的水孩子成了好朋友。最后仙女派他去帮格里姆斯师傅摆脱困境,一开始他很不愿意,但在仙女的鼓励下,最终还是鼓起勇气帮师傅从困境中解救出来。汤姆重新在水里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知错就要改,要有爱心,要敢于与困难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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