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琳,字淇筼,贵州开州(今重庆开县)人。举人。清道光十七年(1837)五月二十九日,以漳浦知县署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粮捕通判。曾任噶玛兰厅员,负责清釐地亩工作。十八年(1838)正月二十四日卸任,补澎湖通判。 李若琳的诗文(15篇)
防番。清代。李若琳。 界未标铜柱,疆曾划土牛。犬羊区异类,糜鹿信同俦。奈有髑髅癖,能无性命忧。抽藤与伐木,莫浪越山头。
形势。清代。李若琳。 枕山三面峻,襟海一更横。草昧荒前代,梯航本大清。龟趺蹲砥柱,鸟道辟榛荆。笑指奇莱外,闻风意已倾。
除夕。清代。李若琳。 欲与民更始,胥将旧染除。一年终此夕,万户贴新符。老去心犹壮,春来病欲苏。天教能健饭,不必到澎湖。
敦俗。清代。李若琳。 乾坤大父母,君相正陶甄。莫漫分三籍,由来似一人。田园沟洫共,歌舞岁时亲。兰地虽初辟,桃源合与邻。
编审。清代。李若琳。 地列东西势,庄分四五围。浚圳将水导,编甲以戈推。兔窟营空狡,鱼鳞册易知。普天皆食德,诡寄亦何为。
罗汉脚。清代。李若琳。 盛世无夫布,仍多浪荡身。须知罗汉脚,半是掷金人。任肆萑苻虐,终罹法网新。孰操随会法,俾尔尽逃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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